增值税扣税凭证,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、农产品收购发票、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。试点纳税人按照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,应当取得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。
很多财务新人有种错误的认知和行为:只要是涉及到财务的凭证,就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,多加盖印章可以有备无患。而事实上,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。一般情况下,发票只可以加盖发票专用章,而南阳代理记账小编总结的以下几点都是违规发票,不可以作为扣税凭证:
1、只加盖财务章;
2、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;
3、财务章和发票专用章同时加盖。
4、票面信息不全
正常情况下,发票上所有的项目都应该是在开具时一次性如实填写,如果填写不全或者不清晰,财务人员完全可以拒绝接收。而且票面出现手动涂改、增减的情况时,一定要及时告知开票员。
5、其他错误情况
除了以上几种错误情况,还有很多情况需要财务人员仔细甄别。比如备注栏未按规定填写,未按规定填写税收分类编码,纳税人开户行填写不全,纳税人地址电话填写不完整等,都是不合格的发票。当然需要关注的就是发票的真伪性以及发票是否存在虚开的情况。
以上情况虽然是发票开具错误的部分情形,但是却是容易出现的。身为财务人员,在接收发票时,一定要秉着对自己负责、对企业负责的态度,进行仔细的审查,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及时拒收退回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税务风险。